咸阳宫,书房。
今日的课程,林晚没有准备活泼的实物或带扶苏外出,案几上摆放着几卷厚厚的竹简,上面刻满了细小的文字——这是秦朝的律令简牍。
“长公子。”林晚指着律令简牍,神色变得肃穆,“我们大秦,以法立国。秦律森严,赏罚分明,正是靠着严酷的律法,父皇才能一统六合,建立起前所未有的集权帝国。”
扶苏点头,他对秦律并不陌生。在边疆时,军中便是军法森严,稍有违背便会受到严惩。回到咸阳,他也时刻感受着秦律的存在,街头巷尾的告示,官吏执法的铁腕,无不体现着秦律的威严。
“长公子可知,法,因何而立?有何用处?”林晚问道。
“法……儿臣以为,法是约束百姓行为的规矩,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秩序。”扶苏答道,这是他从小被教导的理解。
“说得不错,法最首接的作用,便是维护秩序。”林晚肯定道,“如果没有法,人与人之间便会为了争夺利益而互相攻击,强者欺凌弱者,社会将陷入混乱。法规定了什么可以做,什么不可以做,违反了会受到怎样的惩罚,从而让人们的行为有所顾忌,不敢为所欲为。”
他拿起律令简牍:“秦律,便是将这些规矩用文字明确地记录下来,并公之于众,让天下人都知晓。赏罚分明,是为了激励人们遵守规矩,惩罚那些违反规矩的人。”
“秦律严苛。”扶苏低声说道,他曾听闻许多百姓因为细小的过错而受到严厉的惩罚,心中有所不忍。
“秦律确实严苛。”林晚并未回避这个问题,“这与秦国过往的历史有关。秦国地处西陲,民风彪悍,又长期处于战乱之中。严酷的律法,能够最快、最有效地建立起国家的权威,压制混乱,统一思想,将所有力量都集中到耕战之上。这是秦国能够快速崛起、最终战胜六国的重要原因之一。”
他引用历史:“例如,商君变法,核心便是确立严刑峻法。他甚至不惜以身试法(虽然不是他本人受罚),也要让百姓畏惧秦律,遵守秦律。正是这种强制力,在短时间内改变了秦国的社会面貌,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军队战斗力。”
“父皇继承并发展了秦律,将其推行到整个帝国。”林晚继续分析,“统一的律法,使得无论在咸阳还是遥远的岭南,百姓都遵循同一套规矩,官吏执法也有统一的依据。这大大便利了帝国的管理,巩固了中央集权。”
“然而,严苛的律法,也可能带来问题。”林晚话锋一转,“就像我们之前讨论的‘猛火’,它可以快速煮熟食物,但也容易烧焦。过于严苛的律法,虽然能震慑犯罪,但也可能压制民心,让百姓感到恐惧和不安,甚至激发逆反。”
“儿臣在民间时,曾听闻有农人因误伤他人而受到重罚,甚至连坐家人。这是否过于严酷?”扶苏问道,他心中对此感到困惑和不平。
“连坐之法,是为了让人们互相监督,互相约束。”林晚解释道,“如果一个人犯罪,他的家人、邻里也会受到牵连,这样所有人都为了避免被连坐而互相约束,可以减少犯罪的发生。在需要快速建立秩序和控制的战时或乱世,它有其作用。”
“但在和平时期,连坐之法可能导致无辜的人受到惩罚,使百姓之间互相猜忌,难以建立信任。这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。”
林晚开始引入一些现代法律思想的萌芽,用古代能够理解的方式进行解释。
“林某以为,一部好的律法,不仅要约束行为,更要明辨是非,区分罪行。”林晚说道,“例如,无心之过与故意伤人,其性质不同,惩罚是否应当有所区别?仅仅依靠口供或旁证,是否足够定罪?是否需要更确凿的‘证据’?”
他简单介绍了“证据”的重要性,强调判案需要基于事实和证据,而非仅仅是严刑拷打下的口供或想当然的判断。
“再者,法与‘礼’、与‘人情’的关系。”林晚指着案几上的律令简牍,又比了比扶苏心口的位置,“秦律重法轻礼,有时甚至与传统的礼仪和人情相冲突。例如,父子相隐,在礼法上被认为是孝道,但在秦律中却是犯罪。这使得一些人在遵守法律和遵循传统之间感到为难。”
“礼,是以道德和伦常来规范人的行为,它是一种更柔性的约束。法,是以国家的强制力来规范行为,它是一种更刚性的约束。”林晚解释道,“二者各有作用,也各有局限。纯粹依靠礼,难以应对复杂的社会问题和奸邪之辈;纯粹依靠法,则可能过于冰冷,缺乏人情味,压制人性的光辉。”
“法与学术思想也有关联。”林晚说道,“法家思想便是主张以法治国,其代表人物如商鞅、韩非,他们认为人性趋利避害,需要用法律和权术来驾驭。而儒家则主张以德治国,认为通过教化可以改变人心。”
他看向扶苏:“长公子素来仁厚,更倾向于儒家之道。然,治大秦,仅靠仁厚和教化是否足够?那些躲藏在阴影中的奸邪之辈,那些被利益驱使的不法商人,那些心怀异心的六国余孽,他们畏惧的是什么?”
扶苏沉思片刻:“他们畏惧的是力量……和律法的惩罚。”
“正是。”林晚点头,“所以,治理国家,不能没有法。问题在于,如何制定一部既能维护秩序、强盛国家,又不失人情、不至压制民心,能够适应时代发展和百姓需求的律法?这需要将法的刚性与礼的柔性相结合,需要从不同的学派思想中吸取精华,需要不断地实践和完善。”
“林某以为,一部好的律法,应当让好人感到安全,让坏人感到畏惧;应当简单易懂,让百姓皆能知晓;应当公正公平,让所有人都能得到应有的对待。”林晚提出了自己对理想法律的设想(小学法律原则)。
“要实现这样的律法,需要我们对人性的复杂有清醒的认识,需要对社会的运行规律有深刻的了解,更需要为君者拥有智慧和魄力去推动变革。”
林晚看着扶苏:“长公子未来要统治的是这样一个以法为基石的帝国。你需要理解法的力量,也要看到法的局限。你需要运用法的力量去维护秩序,去惩治奸邪,也要思考如何在法的框架下,融入仁政,体现公平,赢得民心。这便是长公子需要学习和掌握的‘法理之辨’。”
扶苏认真地听着,他第一次如此系统地思考“法”的意义。他看到了秦律的强大之处,也看到了其严酷可能带来的弊端。他开始思考,如何在父皇奠定的法治基础上,融入自己所学的民本思想和对百姓疾苦的体察,去构建一个更加完善和有人情味的法律体系。
他知道,这会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,但他己经迈出了理解和思考的第一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