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再让我打脸了!姐姐都红了!
别再让我打脸了!姐姐都红了!
当前位置:首页 > 言情 > 别再让我打脸了!姐姐都红了! > 第4章 按理来说你应该叫我哥哥

第4章 按理来说你应该叫我哥哥

加入书架
书名:
别再让我打脸了!姐姐都红了!
作者:
埠汁道
本章字数:
4492
更新时间:
2025-07-08

沈黎说完自己的名字后,沈适之更加破碎了。

好像魂都被抽走了一样,这种突如其来的情绪,反正沈黎是看不懂。

她就不懂了,难道她的名字让人听了破碎?

“干嘛?难道你也叫沈黎?”

沈适之:“......”这是正常人拥有的脑回路?

“你能不能先松开我?”

沈黎这才发现他们俩这个姿势有点太暧昧了,男人在下,她在上,甚至她一低头就能亲上了。

她有些好笑的看向他,脸上露出变态一样的笑容,活脱脱一个女流氓,“怎么?睡都睡过了,现在害羞是不是太晚了?”

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戳中了他什么痛处,沈黎感觉他的脸都僵住了。

“行了行了,我松开,不知道的还以为我霸王硬上弓。”

沈适之活动了下肩膀,嘀咕了一句,“本来就是。”

“你说什么?”沈黎下意识问出口。

“没什么。”

他不愿意再说,但她早就听清楚了。

沈黎倒吸一口凉气。

我嘞个豆啊!

原来她这么猛的吗?

“你知道这是哪里吗?”

“这是哪里?”

沈黎拿出女主人的姿态,“这是我家!”

“你家?”沈适之重复一遍,轻笑一下,“巧了,这也是我家。”

空气安静住了。

沈黎呆若木鸡。

!!!

脑海里突然浮现出某个名字,以及那名字和沈家的关系。

沈黎话都说不清楚了,突然就口吃了,“你......你你不会叫......叫沈适之吧?”

沈适之,沈家领养的孩子,虽然现在己经和沈家没关系了,但也是书中唯一一个没有和女主在一起过的男人。

比沈黎和沈初霁大两岁,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,不单单只是指成绩方面。

他高中毕业就去国外留学了,大学期间就己经经营起一家公司,年入千万。

书里是这么写的,但当初看到这部分的沈黎嗤之以鼻,这种男人都是小说里才有的,现实中没有大学就年入千万的,年入千万的都是啤酒肚以及地中海。

按书里的流程,沈适之确实是在真千金被认回来的期间回国。

沈适之不知道为什么刚刚还气势十足的人突然就蔫了。

心里倒起了坏心思,毕竟他还没反击。

自己就跟狗一样被她骂到尾。

沈适之勾了下唇,“是的,按理来说,你的确该叫我一声哥、哥。”

哥哥?

她宁愿去大战哥斯拉。

沈黎感觉自己两眼一抹黑。

她不吃骨科。

伪骨科也不吃。

甚至连小说都不看这类型的。

她只需要天降大彩票,不需要天降哥哥啊!

沈黎欲哭无泪。

她被自己蠢到了。

但中国女人死都要面子,沈黎哪能让他占了上风。

“哥哥?”学着他的样子,轻笑一声,那嘲讽的意味比他还要浓,“你告诉我谁家哥哥shui妹妹?”

果不其然。

沈适之的脸又僵住了,刚刚得逞的笑容凝固在脸上。

巅峰赛。

她沈黎胜。

“你说话真难听。”

沈黎:“话糙理不糙就行。”

她又威胁道:“我有精神病,你要敢把这事说出去,小心我——”

沈黎朝他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。

她可是要洗心革面,在沈家人面前做一个乖乖女的!

“记好了,以后这事谁都不许提,这事我吃亏都没让你负责,你就当做了个春、梦吧。”

沈适之:“?”

——————

沈黎知道沈适之的房间就在自己对面的时候,她更睡不着了。

在床上翻来覆去。

靠!

这都什么事啊!

我的炮友成了我的哥、哥?

小说都没这么敢写。

同一个屋檐下,抬头不见低头见的。

她对自己的演技很是信任,她不信任的是沈适之。

沈黎决定求助于伟大的互联网网友。

她给自己注册了一个微博小号,昵称就叫:第一个穿书者。

为了让自己的问题得到更多解决方案。

她特地把标题写成《我的炮友居然是我哥、哥》。

内容就简单的概括了一下这两天发生的事情。

果然,这个微博刚发就获得了很多浏览量。

骨科大王:【博主认真的吗?这是什么狗血剧情,按照我多年阅读的经验,接下来男人会把你抵在墙上,用低沉沙哑的声音说:“叫声哥哥,命都给你。”】

第一个穿书者:【那很吓人了】

这辈子死在床上我也如愿了:【??这么离谱的剧情有人相信?难道你和你哥哥不认识?这是把读者当傻子呢(抠鼻)(抠鼻)】

第一个穿书者:【阅读有跳读的情况,罚你再读一次(玫瑰)】

纯情母蟑螂:【不是?博主这是什么好命,还找什么办法啊,赶紧趁热打铁,霸王硬上弓,拿下他啊!反正又没血缘关系,你也说了,你哥哥己经解除收养关系了,不用担心生的孩子是傻子,后半辈子就有花不完的钱了。】

第一个穿书者:【那很命苦了。】

猪猪王子:【博主这是纯炫耀的吧?这么完美的男人你还有什么不满意?】

第一个穿书者:【因为主包有神经病(玫瑰)(玫瑰)】

叫我侦探家:【主播这是刚睡醒呢?很符合id的精神状态,你是不是还要说你穿书了?】

第一个穿书者:【哇!聪明!不愧是大侦探!(鼓掌)(鼓掌)(鼓掌)】

理智女强人:【依我看,博主不应该搬出去住,就应该在家和他死磕到底,你比他先出去,那就是向他臣服!咱们是雄鹰般的女人!不能认输!】

第一个穿书者:【看了一圈,就属你最靠谱!】

沈黎越想越觉得有道理。

她现在走,那不是显得她做贼心虚?!

这么一想沈黎就安心了,一觉睡到大天亮。

家里的人都己经出去准备晚上宴席的事了。

沈黎喝了一口牛奶,不经意地问厨房里的王姐,“大家都走了?”

王姐还以为她是觉得自己不被重视,所以解释地很清楚,“是的,初霁有工作,晚上会赶回来,夫人和先生一早就亲自去布置场地了。”

“那其他人呢?”

“其他人?小姐是指适之吧,他下午的飞机,晚上也会赶到的,你放心,适之成熟稳重,很好相处的,连狗都能和他相处得很好。”

错乱章节催更!
返回
指南
快捷键指南
全屏模式
上下移动
换章
加入书架 字号
调整字号
A-
A+
背景
阅读背景
错乱漏章催更
  • 新书推荐
  • 热门推荐
  • 猜你喜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