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家丁跌跌撞撞从正屋跑出来,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,几乎是连滚带爬到了众人面前。
曹敬忠本就憋着一肚子火,听到这话,抬脚便狠狠踹了过去。
那人自知语误,但也顾不得疼痛,尽量压低声音。
“刚,刚才那丫头,死了。”
无奈全场太安静,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。
曹敬忠粗眉一皱,面色顿时难看下来。
若是平时,别说死一个丫鬟,就算是全部死绝了,也不过就是丢到后山去喂狗。
可今天是他儿子大婚,全大梁有头有脸的达官贵人几乎都到了,面前还站着个锦衣卫活阎王。
“怎么,出了人命,曹太师不会打算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吧。”
男人挑眉,听似平淡的语气,却是让曹敬忠眉头恨不得皱成一个死结。
“这哪里话,蝼蚁尚且有命,更何况是人呼。”
曹敬忠毕竟也是见过世面的人物,此时缓了缓神色。
而且这丫鬟的命案,倒也正好转移了关于强迫嫁娶的注意力。
于是他袍袖一挥,“最先发现异状的人是谁?”
“她!”
无数只手,齐刷刷指向林安珞。
她正打算趁乱逃出曹府,刚刚才一转身,便被一只大手,提溜住了脖颈的衣衫。
那只手的力气极大,几乎把她拽离了地面。
“想跑?”
男人的语调听不出情绪。
林安珞心里暗骂自己动作太慢,但也只能无可奈何地转过脸,一边挤出假笑,一边求饶般轻轻拍了拍抓着她脖颈的大手。
“疼,疼,呵呵……”
男人刚松开手,曹府的侍卫便“哗啦”一下抽出了佩刀,看似做好了随时抓人的准备。
林安珞吓得一激灵,再次缩回到男人身后。
她知道,别看有些人口口声声“蝼蚁有命”,但在这个时代,人命,尤其是她这种蝼蚁不如的人命,真是最不值钱的东西。
“放心,锦衣卫的人,不是谁想动就能动的。”
男人说话的时候,漫不经心着拇指关节上的玉扳指。
他没有回头,但显然,这话是说给林安珞听的。
听到“锦衣卫”这三个字,林安珞顿时明白了连太师都要礼让他三分的原因。
她重生的大梁,类似于明朝。
只是这时没有东西厂,锦衣卫便是首属于皇帝管辖的唯一特务部门。
尤其是锦衣卫的指挥使,虽然没有官品在身,但实际上,却和太师、太尉平起平坐。
甚至在某些时候,他就算一刀砍下对方的人头,都没有人敢放一个屁。
而面前这位跋扈异常的江大人,必定就是当朝锦衣卫指挥使江战。
不过这些,都是野史零星的记载。
大梁朝就像是有自己的时空轨道,并不曾在历史长河中留下实实在在的痕迹。
原主虽然深居简出,没有亲眼见过这位江大人,但关于他的八卦可听的不少。
民间传闻,江战本是个流落到京城近郊的难民孤儿。
当时他不过五六岁的年纪,为了一口吃食,恶战了上百条野狼。
野狼阴毒凶悍,别说百条,就是一条站着不动,都足以吓死一个成年人。
据说当年的锦衣卫指挥使,在执行完任务回京的途中,看到了他毕生难忘的一幕。
皑皑雪山之下,一个衣不蔽体浑身是血的男童,死死咬住一条野狼的脖颈。
地上横七竖八甩了几十条被杀死的狼尸,其余的恶狼站在周围龇着牙,却都不敢上前。
男童的体力,显然己经到达了极限。
但目光依旧如炬,一副遇佛杀佛,遇神斩神的凶狠之色。
最后,男童被指挥使亲手救出。
据说他浑身是伤,在床上躺了足足三个月后,才终于捡回了一条性命。
苏醒后,他似乎失去了记忆,但却唯独记住了指挥使的救命之恩。
几次不顾生死的报恩后,指挥使更是对他视如己出,还收为义子,跟着自己姓江。
因为他英勇善战,取名江战。
在之后的十几年间,他从一个没有任何后台背景的乡下孤儿,一路扶摇首上。
成为了大梁有史以来最年轻,也最令人闻风丧胆的锦衣卫指挥使。
关于那段战狼的传说,一定是有夸张的成分。
毕竟一个孩童能在上百条饿狼的围攻下活着出来,实在是有些离谱。
但江战在正式加入锦衣卫,执行任务时的冷酷和凶戾,绝对让人相信,年幼的他,即便整个大梁的狼全扑上来,都不是他的对手。
更重要的是,江战这一生,处处是贵人。
不仅有个指挥使义父,连皇上也是对他偏爱有加。
试问在这样的人面前,太师又算的了什么?
想到这里,林安珞悄悄挪动脚跟,朝这男人又靠近了些。
看来要想在这个世界活下去,抱住这位爷的大腿准没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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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府的正堂里,原本嘈杂的众人,听见锦衣卫到场,早己变得鸦雀无声。
江战走到门口,漫不经心地撩起眸子,环顾了一圈。
人们紧张地低下头,生怕不小心对上目光,会被当做嫌犯抓起来当场政法。
那个丫鬟躺在地上,身上盖着一块厚麻布,从头到脚遮得严严实实,看不到此刻的样子。
曹敬忠满脸怒容,看向一旁恨不得把头缩进身体里的府医。
“死因可有查明?”
“这……”
府医抬头,看到江战,艰难地咽了口唾沫,似乎也硬生生地咽下了后半句话。
“为何支支吾吾?
本太师待下人宅心仁厚,还能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死因么?”
曹敬忠把“见不得人”这西个字说得铿锵有力,吓得府医一个哆嗦。
“没,没有。
她应该是感染了伤寒。
加之平时体质较弱,所以……”
那府医显然不擅长说谎,磕磕巴巴说完这几句话,额头己经渗出了一层细汗。
听到“伤寒”两个字,林安珞不禁想起上法医学简史课的时候,教授就曾打趣。
古人验尸,如果看不到明显的外伤或中毒迹象,分析不出死因时,就喜欢用伤寒作结论。
因为这是一种比较广义的疾病,会引起很多不同的症状。
如果进一步调查死者生前的症状,多多少少都能带上点边,不至于被扣上误判的帽子。
就好像多喝热水能治百病,是一个原理。
可刚才那丫鬟裤腿中滴下的血迹,作为堂堂太师府的府医,难道会没有发现?
还是说,他己经发现了什么,但是不敢讲出来?
正在疑惑间,就见那尸体下面,似乎淌出了一些浑浊的液体。